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2)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洽谈、贸易投资促进及其他形式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
(3)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有关政策研究、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4)归口做好全市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受理和报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和管理来岳举办的各类国际经贸展览会、博览会;根据我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来岳办展和参展计划;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组织的联系;组织我市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和协调外国在岳阳市举办的来华经贸与技术交流展览会、国际博览会、经贸研讨会等。
(5)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无需办理驻华领事认证的商事证明书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等理算业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
(6)调解涉外经贸(海事)纠纷;代理岳阳市企业在国内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负责有关知识产权和技术贸易的咨询。
(7)协调指导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在全市范围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
(8)接受海外企业、团体委托,代办在岳阳市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国际交流服务部)、贸易投资促进部(发展研究部)、法律事务部(商事法律服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章程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无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8.96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64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部分费用上年度未支付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1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38万元,占97.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3万元,占2.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36万元,占73.6%;项目支出110.59万元,占2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6.3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41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部分费用上年度未支付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1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部分费用上年度未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68万元,占77.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9万元,占6.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5.63万元,占11.23%;住房保障(类)支出20.49万元,占5.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5.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员医疗补助为财政直接代扣,固此费用未从单位下达支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72.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上年度未及时支付完成。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下降32.3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5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21.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19.92%;其中:
1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1批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4年6月17日至26日,会领导参加岳阳市经贸代表团赴俄罗斯、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3国考察交流,支付相关公务出国境费用。
2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7万元。下降16.02%,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费用未支付及调整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2万元,用于召开泰国、越南、缅甸湖南商会经贸交流对接会、市贸促会工作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2023年5月5日,借岳商大会之际,召开岳阳市贸促会与泰国、越南、缅甸湖南商会经贸交流对接会,参会规模20人,会议内容主要是与三个商协会机构开展经贸对接交流,签订相关协议;2025年全市贸促会工作会议,参会人员40人,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全省贸促工作会议、省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度贸促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2.3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6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6.0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国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1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11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7.2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2.部门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项目,所以无部门评价开展情况
3.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所以无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果
1.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96.18万元,执行数41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41.45%,绩效自评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实现美好蓝图更加有为。二是围绕创造高品质 生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有力。三是围绕实现 高效能治理,推动法治岳阳建设更加有效。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结合部门职责职能,科学设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合理可衡量。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强化历史数据分析对比,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精准性。
2.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所以无部门评价结果。
3.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年度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所以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相 关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日常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时向财政报送相关情况。积极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