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岳阳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颁发仪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淞为岳阳市闽瑞石业有限公司颁发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采矿许可证书。

在本次采矿权登记许可工作中,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岳阳市矿业权登记勘查开采许可审批管理暂行制度,推动新旧制度无缝衔接,在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工作组指导下搭建新的审批登记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强化矿业权登记“市县联动”,协同发力,让“企业少跑腿”,用时不到2天完成了不动产证和采矿许可证的颁发,大幅提升了矿业权审批登记效率和便利度,也为后续进一步规范、高效开展登记和许可工作积累了经验。

岳阳市闽瑞石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向我局赠送锦旗后激动地表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作为,审批并颁发了2年期限的不动产权证(采矿权),这份首本证书,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在后续矿山开发中我们将坚持依法开采、合法经营,全面提升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技术水平。”
据了解,我市现有采矿权72宗,有效期内采矿权33宗,累计建成绿色矿山22座。近年来,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构建“一核两区三带”矿业空间格局为目标,做强平江“金腰带”有色贵金属集群核心区,规范长江沿岸、洞庭湖周边禁限采区管理,统筹推进东北部铅锌萤石矿带、南部非金属矿带、西部稀有金属勘查开发。“十四五”期间,全市投放采矿权15宗,总出让收益超25.86亿元。找矿突破成果显著,新增金资源100吨,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以往采矿权管理“一证载两权”制度下,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也是行政许可权,即一个证书同时承载了民事财产权和行政许可权两项不同权利,行政监管与物权属性界限不清,企业在产权确认、资产处置和市场流转中面临诸多障碍。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建立了矿业权物权登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制度,实行“权证分离”管理新机制。本次颁发的不动产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成修订后我市颁发的首本矿业权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我市矿业权管理正式告别“一证载两权”历史,迈入“权证分离”法治化新阶段。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淞表示,“今天‘首证’的颁发,更加强化了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矿业权人安全感、获得感,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效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登记流程,强化业务协同,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高效的矿业营商环境,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胜势,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